|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3、《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原劳动部令第3号)
二、许可申请人种类:
生产经营单位
三、办理程序:
受理 承办 审核 现场审核 其他 批准 办结
四、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设计审查
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属于投资限额规定的冶金、港口、码头、电力、机械制造、船舶修造等建设项目;
3、安监部门确认的其他危险、危害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
申报材料:
1、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申请报告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单位法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3、建设项目按规定应做的《安全预评价报告》;
4、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审查
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属于投资限额规定的港口、码头、电力、机械制造、船舶修造等建设项目;
3、安监部门确认的其他危险、危害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
4、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已由安监部门审批;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已按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用期已满三个月以上,并且运转正常;
6、建设项目中作业岗位的安全生产相关数据已经法定单位检测检验合格,并取得检测检验报告;
7、建设项目按规定应进行验收评价的,已经过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申报材料:
1、安全设施验收申请报告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单位法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安全培训证书(复印件);
4、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5、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合格文件及设计修改资料;
6、主要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报告;
7、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报告;
8、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9、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监理报告;
10、安全设施试运行效果报告;
11、建设项目相关岗位操作规程及人员安全培训资料;
12、建设单位安全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13、建设项目建立或者纳入事故应急救援情况资料;
14、建设项目按规定应做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15、国家、省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属于省、市安监局负责验收的项目,经区安监局初审合格后报省、市安监局验收;
2、属于受宁波市安监局委托,由北仑区安监局负责验收的项目,建设单位报北仑安监局受理验收后由宁波市安监局出具验收意见;
3、由区安监局负责验收时,应当组织成立至少三名专家组成的验收专家组,通过召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验收会议应由设计、安全评价、施工、监理、企业主管部门等单位参加;
4、区安监局应当对验收专家审查意见进行审查,并将审查资料及审查意见报送市安监局;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再次向原验收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6、建设单位收到同意投入生产(使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10日内,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或变更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其他安全生产许可,并提交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五、承诺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实际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
86783515(窗口)、86780000(语音查询)、86783499(投诉)
八:中心网址:
http://www.blxzfw.gov.cn
附件: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申请表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