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北仑区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北仑区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管理办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0〕107号)、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安监管综〔2010〕32号)等法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水平,特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是2008年以来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以下简称机械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由国家、省、市、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已竣工投产和正在建设的建设项目。
检查重点是建设单位是否有以下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情况:
(一)安全设施设计,①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②未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③依法需要报经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设计未由有关部门在审批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时一并予以审查的;擅自组织开工建设的项目。
(二)建设项目竣工后,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擅自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二、职责分工
(一)发改局:负责核查、提供2008年以来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由国家、省、市、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已竣工投产和正在建设的建设项目名单(8月底前报区安委办);
(二)区科技局、工业局:负责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企业检查工作;
(三)区贸粮局:负责商贸企业检查工作;
(四)区安监局:参与重点企业检查及整改情况跟踪督查工作;
(五)各街道、乡镇: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检查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0年7至8月)
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工作部署。对本区2008年以来机械等行业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档案。进一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高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自觉性。
(二)自查自改阶段(9至11月)
有关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程序要求,对2008年以来的建设项目进行对照检查。对未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进行建设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内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建设单位要在2010年11月底前,将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情况和整改计划报相应责任部门。
(三)督促整改阶段(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
各有关部门要在建设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建设单位自行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整改情况,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逾期没有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2至3月)
各有关部门要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11年3月1日前报区安委办。区安委办将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是从源头上减少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要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督促机械等行业相关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作为机械等行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减少事故发生,做好事前预防的重要措施,作为强化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
(二)注重源头,依法监管。要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到位,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道、乡镇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在掌握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基础上,加强联系,主动服务,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联系人:俞忠良,电话:86782641。
附件:1. 2008年以来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统计表
2.安全设施定义和目录
附件1
2008年以来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联系人: 电话:
|
分类
|
机械
|
轻工
|
纺织
|
商贸
|
备注
|
|
已建成项目
|
|
|
|
|
|
|
在建项目
|
|
|
|
|
|
|
已执行“三同时”的项目
|
|
|
|
|
|
|
未执行“三同时”的项目
|
|
|
|
|
|
附件2
安全设施定义和目录
一、安全设施的含义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技术措施。
二、安全设施的分类
安全设施分为三类,分别是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一)预防事故设施
1、检测、报警设施
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3、防爆设施
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5、安全警示标志
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二) 控制事故设施
6、泄压和止逆设施
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7、紧急处理设施
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三)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8、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9、灭火设施
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10、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11、应急救援设施
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12、逃生避难设施
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13、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主题词:安全生产 机械轻工纺织 工作方案 通知
抄送:市安监局,徐斌副区长。
宁波市北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7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