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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仑区2010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文号】:仑安办〔2010〕47号 【发布机构】:综合监管科 【发布时间】:2010-7-29 【实施时间】:2010-7-29

 

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区相关部门:
今年二季度来,各街道、乡镇和区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仑区2010年度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仑政办〔2010〕66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甬安委办〔2010〕33号)的要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信息报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
各街道、乡镇及相关部门基本能按照(仑政办〔2010〕66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在5月20日区安委办组织各街道、乡镇及相关部门安监人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业务培训班基础上,各街道、乡镇及相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截止6月30日,全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共1395家, 662家单位已及时上报季度统计报表,全区隐患排查率为47.5%。
二、排查进度
街道、乡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季报情况表(一)

区域
梅山
柴桥
春晓
霞浦
白峰
戚家山
小港
新矸
大矸
应上报
单位数
8
42
28
74
25
87
135
247
213
季报率
100
92.86
92.86
78.38
73.08
71.26
63.70
38.87
35.68
排名
1
2
3
4
5
6
7
8
9

相关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季报情况表(二)
区域
民宗
电业
文体
城管
教育
旅游
海洋
交通
卫生
水利
贸粮
应上报单位数
33
1
108
5
72
29
13
181
15
12
40
季报率
100
100
68.5
68
41.7
41.4
30.8
6.1
0
0
0
排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季报情况表(三)

部门
建设局
交通
城管
水利
应上报单位数
89
11
25
7
季报率
69
36.4
0
0
排名
1
2
3
4

专业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季报情况表(四)

部门
消防
质监
农机
人防
检查单位(设备)数
230
284
4
1
发现隐患数
115
90
12
2

三、排查质量(零隐患率)
零隐患率是指季度报表中排查隐患为零的单位数与上报单位总数之比,零隐患率间接反映了该地(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组织)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质量。全区二季度隐患排查治理零隐率平均数为30.4%,其中,梅山、柴桥、白峰、民宗、旅游、教育、建委、城管高达50%以上。
街道、乡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零隐患率情况表(一)

区 域
梅山
柴桥
白峰
戚家山
春晓
大矸
新矸
小港
霞浦
零隐患率(%)
100
57.7
56.2
43.7
30
29.5
24.5
23.3
5.9
   
1
2
3
4
5
6
7
8
9

相关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零隐患率情况表(二)

区 域
民宗
旅游
教育
建委
城管
文体
海洋
安监
交通
电业
零隐患率(%)
100
80
65.5
65.2
60
47.2
30.8
20.4
11.1
0
   
1
2
3
4
5
6
7
8
9
10

四、企业自主填报
截至6月30日,生产经营单位(组织)通过网络自主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的单位数为178家,占上报数的28.3%,自主填报率较往年有较大提升,其中,春晓、柴桥、白峰网上自主填报率分别达83.3%、82.7%和62.5%。
五、隐患治理
截至6月30日,全区共发现一般事故隐患1378个,治理率达91.4%;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率未达到甬政办发〔2010〕98号文件规定要求(95%)以上。全区共发现重大事故隐患3个,未治理3个。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平衡。大部分街道、乡镇和责任部门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按期报送工作小结和统计报表,但有的部门还未制定上报工作方案,没有按期报送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结和季度统计报表。民宗、供电、梅山、春晓、柴桥隐患排查治理季报率达到90%以上,而卫生、水利、贸易隐患排查治理季报率为0。
(二)隐患排查上报信息零隐患率偏高。除电业、安监、交通之外,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零隐患率过高,这说明隐患排查治理的质量仍有待提升。
(三)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填报不够规范。各地录入时未认真确认,错填现象严重。
(四)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网上自主填报率偏低。
七、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整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是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载体。各街道、乡镇和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区有关文件要求,查漏补缺,认真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力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网上录入率达95%以上,高危行业(危化、矿山、烟花爆竹等)网上录入率100%。
(二)加强培训、指导。街道、乡镇和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自主填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降低排查单位零隐患率,提升全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质量。
(三)开展督查,严格执法。街道、乡镇和区相关部门要认真开展所属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未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16号令)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报送的单位,有关部门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年七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     情况      通报                              
 抄送:徐斌副区长。                                                                         
 宁波市北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7月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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